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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

統一安聯人壽去年底熱賣361億元的三張變額萬能壽險保單,因為以
「批註書」的方式擅自增列原保單條款沒有的保證利率與年年領回條
款,金管會重罰該公司900萬元,該公司也已經停售這三張保單。
金管會成立以來對保險公司的檢查相當仔細,尤其是投資與商品部
分。這次統一安聯人壽被重罰900萬元,是金管會成立以來對保險公
司處分最重的一次。
據了解,這三張投資型保單是統一安聯人壽最重要的三張保單,也讓
該公司的新契約保費收入擠進業界排名前五名以內,停售之後,對該
公司的業績將有顯著的影響。
金管會表示,原本統一安聯人壽這三張保單的條款,內容是每年的宣
告利率不低於1%,但該公司以批註書的方式,說明第一年的利率可達
3%,第二至六年的利率可達2%,第六年以後的利率可達2%。該公司另
外提供保證,與當初保單條款內容都不一樣。
金管會指出,統一安聯人壽另外提供保息保證,由於三張保單已經大
賣361億元,共賣了2.98萬張,已經牽涉到短提責任準備金的問題。
據了解,該公司去年已經補提12億元的責任準備金,但金管會正在瞭
解這12億元到底夠不夠。
金管會昨(18)日表示,統一安聯人壽94年底銷售的「卓越變額萬能
壽險」、「超優勢變額萬能壽險」、「ICBC歡喜變額萬能壽險」三項
商品,以保息帳戶作為投資型保單的銷售主軸,但另外以批註書的方
式,增列了保息帳戶年期、保證利率與年年領回等,這在原來的保單
條款內都沒有。
這類的批註書的性質,形同批註條款,已經改變了原保單條款的效
力。統一安聯人壽並未依照「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」的規定
先報金管會審查通過,就擅自以批註書的方式出單銷售,違法保險法
的規定。
金管會表示,衡酌統一安聯人壽違規情節重大,以每一項商品視為一
個違規行為,每一行為以罰鍰上限300萬元處分,合計處罰鍰900萬元。
除了罰錢以外,金管會將請統一安聯人壽自行議處包括決策主管、法
令遵循主管、核保、精算人員在內的相關失職人員。
【2006/05/19 經濟日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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