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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保險] 賣外幣保單 得有執照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蔡靜紋、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

金管會昨(24)日發函明訂保險業務員招攬外幣傳統型保單,必須先取得資格考試,預定12月開始考照;為爭取外幣傳統型保單銷售商機,已有保險公司先向主管機關申請銷售資格,以便資格獲准後,隨時可提出商品申請。

金管會委託壽險公會辦理相關考試,壽險公會編纂一本「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教材」,做為業務員考照教材,讓壽險業員更迅速了解外匯法規及匯率風險,外幣傳統保單考照將於12月起跑。

壽險公會主任李桂芬表示,參與外幣傳統保單考照的業務員,必須先經過保險公司的內部教育訓練,再報名參加考試,考試的目的在使業務員充分了解與保險相關的外匯法規。

金管會官員表示,根據壽險業辦理外幣傳統型保單注意事項規定,業務員在銷售外幣傳統保單時必須充分告知客戶匯率風險,同時了解客戶是否適合投保外幣傳統保單,為確保業務員有落實相關規定,民眾在投保前,必須在「顧客適合度」、「匯率風險說明書」上簽名。

因此,業務員必須先通過與匯率有關的知識等特別測驗,換言之,一般壽險業務員如果以後要賣外幣傳統型保單,就必須通過專有的資格考試。

據了解,因外幣傳統型保單必須計入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計算,目前大型壽險公司的海外投資上限多已逼近35%上限,保險法已將海外投資上限提高到45%,但金管會相關法規還在研修中。

對業者來說,總不能商品賣到一半,因額度逾海外投資上限不能再賣給保戶,因此可能要先確定有額度後,才會銷售外幣傳統型保單,這可能是到目前為止,還沒有人將保單送審的原因之一,倒是有部分保險公司已經先提出資格申請。還不確定外幣傳統型保單何時能上路。

根據金管會訂定的規定,要賣外幣傳統型保單的保險公司,必須先符合相關資格,包括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新台幣300萬元以上、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達200%以上、國外投資部分已採用計算風險值(Value at Risk)評估風險,並每周至少控管一次等。

官員表示,對保險業者來說,可以在商品送審時,一併作資格審核,不必提出資格申請,但部分保險公司可能為爭取時效,才會先提作資格審核,確定資格符合後,隨時可以提出商品申請。

【2007/10/25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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